綜合辦公室工作職責
(一)認真貫徹執行國家、省、市、縣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方面的法律、法規和各項規定;
(二)負責起草中心年度計劃、總結、報告、匯報、通知、信息、簡報和各項制度以及各種文字材料等;
(三)負責人大議案、政協提案和上級部門催辦、督辦事項的回復工作;
(四)負責中心公文的編號、收發、傳閱、催辦、立卷、歸檔和文字材料的打印工作;
(五)負責中心各項業務檔案的收集、整理、歸檔、管理和各類統計報表的匯總、上報工作;
(六)負責中心各項會議、活動和集中學習的組織、籌備、記錄工作;
(七)負責中心的對外接待和內部的組織協調等后勤保障工作;
(八)負責中心的公章使用、登記、保管和各科室業務項目分類編號的管理、登記工作;
(九)負責中心對外宣傳和對外媒體的聯系協調工作,以及中心報刊雜志的征訂與分發工作;
(十)負責中心固定資產的登記、管理和維護、保養以及各種辦公用品的采購、分發工作;
(十一)負責中心公共場所(接待大廳、開標室、評標室、專家抽取室、監控室等)使用的服務、協調、管理工作;
(十二)負責中心網站的日常運行、維護、更新和管理工作;
(十三)負責中心的黨風廉政建設、黨的基層組織建設、精神文明建設、綜合治理、統一戰線、信訪、工、青、婦、人事、勞動、審計、計劃生育等工作;
(十四)負責對中心人員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,特別是對日??记?、請銷假、學習、衛生等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;
(十五)協助并參與中心的各項業務工作;
(十六)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